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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今起实施


 发布日期:2019/4/2 来源:中国经济信息网



  4月1日,中国环境报讯,为进一步强化扬尘源头管控和执法,减少扬尘排放污染,近日从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,地方标准《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》(以下简称《标准》)于4月1日实施。从《标准》中看到,河北确定的扬尘排放监测点浓度限值为80微克/立方米。监测点浓度限值是指施工场地监测点PM10小时平均浓度实测值与同时段所属县(市、区)PM10小时平均浓度值的差值,当县(市、区)PM10小时平均浓度值大于150微克/立方米时,按150微克/立方米计。在充分考虑《标准》可行性的情况下,河北在制定中综合考虑了颗粒物的浓度限值和最高允许超标次数,一般的标准都是一次超过限值就超标,此次出台的扬尘排放达标判定的依据确定为“每天不得超过两次”,即每天累计三次以上超标视为不达标。同时,河北明确提出,“建设单位未按照本规定实现扬尘污染物达标排放的,由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,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。”
  【点评】近年来,随着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不断深入,河北省扬尘污染问题逐渐凸显。据测算,扬尘污染对PM10浓度的贡献率约为42%,而施工扬尘又是扬尘污染的一大重要来源。因此制定《标准》,提高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水平势在必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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